活動辦法

▉活動主題

『歡喜年年來 新春賀年卡』

▉活動時間

2016/1/18(一) -2016/2/14(日)

▉活動說明

跟著喜年來與爽爽貓一起歡喜迎新年,製作你的專屬新年賀年卡,就有機會獲得喜年來蛋捲禮盒,最高人氣參加者還可獲得新台幣壹仟元獎金!

▉主辦單位

喜年來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獎項

人氣票選最高前五名 可個別獲得新台幣壹仟元 獎金
人氣票選第六至五十五名 可個別獲得喜年來蛋捲禮盒(市價300元) 乙盒

▉兌獎方式

主辦單位將於得獎公佈後,由專人電話聯絡中獎人確認聯絡資訊,獎品將於2016/3/31送至中獎者提供之聯絡地址。若資料不實、漏缺,使致無法聯絡視同棄權,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注意事項

  1. 活動辦法依本網站之公布為準。
  2. 參加活動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
  3. 活動參與者需擔保其參加活動上傳之照片(以下稱「本著作」)之內容並無不法侵害他人肖像權、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若活動參與者違反本條之擔保事項而致主辦單位遭受損害時,活動參與者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遭致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對第三人之賠償、律師費用等)。主辦單位如因本著作而遭致任何第三人控訴其侵害著作權及其他相關權利時,得立即以書面通知活動參與者,活動參與者應協助主辦單位處理解決。活動參與者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自己之判斷與第三人達成和解之協議,但活動參與者應負擔主辦單位所同意之合理賠償金額。
  4. 基於中華民國法令規定;受中華民國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的要求;為維護或保障主辦單位的財產及相關權益;在緊急情況下為避免其他會員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的危險。參與本活動者應同意,如果其行為涉及違法或侵權疑慮時,主辦單位得將該參與者所留存或產生之資料及記錄,提供予相關主管機關、司法機關或聲明其權利受侵害之人。
  5. 本著作內容不得涉及色情、血腥暴力,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畫面。照片是否符合規格由主辦單位指定之評審合議認定。
  6. 含本人以外其他人的合照照片,若未經該他人同意,請勿在照片上標記朋友的facebook帳號。
  7. 按讚計票機制以每日凌晨00:00為基準,一個FB帳號一日只可投票一次。經檢舉或查證活動參與者有直接或間接以不正常之手法進行影響本活動公正性或正常運作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抽獎資格的權利,不得有異議。
  8. 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顏色以實物為準,網頁/產品包裝/門市佈置物上圖片僅供參考,獎項均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
  9. 依中華民國稅法,中獎者須遵守以下規定: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贈品金額超過$1,001(含)以上者,需開立扣繳憑單。 贈品金額超過$20,000(含)以上者,須繳交10%機會中獎稅; 非國內居住的個人,不限中獎金額,須繳交20%機會中獎稅及需自付運費。中獎人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得獎人依稅法之規定所需履行之義務,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得獎人自行向開徵機關提出申訴。
  10. 中獎者不符合或違反本條款規定事項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
  11. 每人限中獎一次,若重複中獎者,以價高者為得獎獎項。
  12. 人氣排名若有出現名次相同之情形,主辦單位將取較早上傳者為得獎人,並將上傳時間連同姓名公布於中獎名單中,每個facebook帳號僅有乙次中獎機會,主辦單位將保有最終決定權。
  13.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主辦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或終止本活動或變更同等價值商品之一切權利。
  14. 本活動主辦及相關協辦、合作單位員工無參加抽獎活動的權利。
  15. 主辦單位將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變動並將另行公告於活動網站。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同意書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以下告知事項請 台端詳閱:參加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本活動辦法內容,當您透過本活動網站輸入個人資料參與活動時表示已同意『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同意書』內容。

▉告知事項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喜年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2. 蒐集之目的:行銷。
  3. 個人資料之類別: facebook帳號、於活動網站上傳之照片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 台端參加『歡喜年年來 新春賀年卡』活動之日起至2016/2/14(日)止。
  5.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營運範圍,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本公司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本活動網站公開之資料,公眾將可透過網際網路瀏覽參與活動所公開之資料或中獎資訊。本公司對於中獎資訊之公布,將採取隱匿部分個人資訊之方式處理,以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
  7.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台端得向本公司承辦該項業務單位「喜年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註:參加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台端填寫個人資料後,以任何方式遞送至本公司收執時,均視為 台端已同意其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供本公司於辦理『歡喜年年來 新春賀年卡』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台端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 台端選擇不願填寫,將無法參加本次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或遭取消中獎資格。

▉個人資料安全措施:本公司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建構完善措施,保障台端個人資料之安全。